法治教育筑牢现代化治理根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法治建设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一步”。该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为法治宣传教育的根本遵循,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它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法治宣传教育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为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目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标志着我国普法工作实现了从“活动式普法”向“常态化教育”、从“零敲碎打”向“系统集成”的深刻转型。
夯实制度基础,构建普法新格局。该法创新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其中,“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确立,要求各国家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同时,法律还规定建立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动员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这些制度设计既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也展现了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思维,使普法工作从“软任务”变成“硬约束”。
聚焦重点群体,实现教育全覆盖。法律创新确立的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构建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入职培训到在职教育的“全生命周期”法治教育链条。在青少年教育方面,明确规定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制定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标准,编写统一教材,配备专职教师,让法治精神“从小扎根”。对于领导干部,建立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的“硬指标”。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培训体系;对于城乡居民,则要通过社区教育和农村普法等形式实现普法“全覆盖、无死角”。这种精准施策的教育体系使法治精神的培育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宣传实效性。法律明确要求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既要运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也要充分发挥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实现“传统与现代交融”。在数字时代背景下,要建设智慧普法平台,开发优质普法产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精准滴灌”。同时,要深化法治文化建设,鼓励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司法部将以此为契机,科学谋划“九五”普法规划,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实践相促进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形态。
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法律落地见效。为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将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估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必答题”。各级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确保“有钱办事、有人管事”。同时建立年度考核和定期评估制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司法机关要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地生根”。此外,还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评估体系,通过科学的指标体系来衡量和提升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颁布实施,预示着中国法治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当法治教育真正成为每个公民的终身“必修课”,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必将化为生动现实。这部法律不仅为当前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积蓄深厚的法治力量。随着法律的深入实施,其深远影响将日益彰显,必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篇章。(陈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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