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要做“枫桥经验”传承人
今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这一部分多次提到“基层”这个关键词,强调要“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了更丰富的内涵和意义。如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精神,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坚定不移走好党的群众路线,与时俱进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广大基层干部要从“学、用、创”这三方面下功夫,当好“传承人”这一重要角色。
追根溯源,学深学透“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上世纪60年代由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历经全国各地坚持和发展,焕发出旺盛生机与活力,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作为基层干部,更要学深学透,追根溯源,捋清发展脉络,通过听宣讲、学案例、勤思考,做到融会贯通,有机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
学以致用,笃行实践“枫桥经验”。如何让枫桥经验充满生命力,关键在“用”。作为基层干部,要在实际工作中用好这一法宝,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学以致用,从“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出发,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加强智能化建设,推动“枫桥经验”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结合“数字化改革”工作,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新格局。
创新发展,感悟传承“枫桥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提到,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引领创造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两个奇迹”,充分表明了以“枫桥经验”为重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具有独特优势。基层干部要深入群众,将“枫桥经验”与“浦江经验”“千万工程”融合推进,做群众信任的人,办群众烦心的事,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要利用数字化手段,增强治理效能,撬动治理领域的整体性变革,以“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在发扬传承“枫桥经验”路上持续深耕。(浙江省诸暨市陈宅镇人民政府 王文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