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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才发访谈:“十四五”暨2020年至2035年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目标任务解读

2021-03-09 09:17:22 | 来源: 党政周刊网

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十三五”和2020年工作进行了客观科学总结,对“十四五”和2021年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凸显了“十四五”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凝聚起了推进现代化建设的磅礴力量。“全国两会”正在聚精会神地审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精准理解和科学把握“十四五”暨2020年至2035年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近日著名法律专家、中宏观察家、教育部法律专家顾问组成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宋才发教授,应邀就这个问题接受媒体的专访。

宋才发教授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中宏观察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特聘“相思湖讲席教授”,贵州民族大学特聘教授、民族法学学科团队领衔人,博士生导师。 

记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十四五”规划编制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正在认真审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时期,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风险挑战,有许多难题需要破解,也有许多宏伟目标等待实现。请宋教授就“十四五”暨2020年至2035年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做一个简明扼要的解读。 

宋才发:好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法治社会建设目标任务的锚定。即从2021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即到2035年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十四五”时期法治社会建设主要有四大目标任务:第一,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中华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华民族意识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第二,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国家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迈出重大步伐。第三,社会应急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各级信访制度,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实现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第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政府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对实现法治社会建设目标的具体要求。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保驾护航。具体要求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记者:请宋教授就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定的法治社会建设目标,谈谈应当从哪些方面健全社会领域的制度规范。 

宋才发:要完成好、实现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定的法治社会建设目标任务,起码需要从如下四个方面健全社会领域的制度规范。第一,进一步完善社会重要领域立法。完善教育、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扶贫、慈善、社会救助等领域和退役军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正当权益保护等诸多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全面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社会工作等诸多方面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加强见义勇为、尊崇英烈、志愿服务、孝老爱亲等诸多方面的立法。第二,进一步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体系、规范标准和规范评价系统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诸多方面的功能作用。加强居民公约、乡规民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对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制订自律性社会规范的示范文本,民族地区要把习惯法纳入社会规范体系建设之中,使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更加符合民族特色、地域特点、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第三,进一步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社会效应。进一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社会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增强社会法治的中华特色和道德底蕴。强化道德规范的教育、评价、监督等功能,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增强公民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识。依法规范社会和公民捐赠、受赠行为。注重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第四,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尤其要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坚守人民生命安全、生命健康至上的道德底线。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制度。结合实际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组织诚信主题实践活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出台国家信用方面的法律。 

记者:请宋教授谈谈如何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引领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实践。 

宋才发:依据“两个重要时间段”引领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实践。第一个时间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时间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两个重要时间段”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标志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政策已经完全成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习近平同志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十四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丰富的,强化了以人民为中心、扩大对外开放、全面依法治国、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内容。“两个重要时间段”的战略与目标主要集中在“第一个重要时间段”,即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而到2050年在法治方面的目标应当是实现“法治现代化”。可以说“第一个重要时间段”是重点,“第二个重要时间段”是全面提质增效。准确把握我国社会未来发展的新发展阶段、新历史方位。2021年1月11日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这一论断的提出,实质上就是明确我国社会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正确认识党和人民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是党和政府明确阶段性中心任务、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也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经验。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地位没有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们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就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同时是经过几十年积累、站到了新的起点上的一个阶段。进入21世纪后我们党又提出,到建党100年时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然后再奋斗30年,到新中国成立100年的时候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发展阶段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未来30年将是我们完成这个历史宏愿的新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个静态、一成不变、停滞不前的阶段,也不是一个自发、被动、不用费多大气力自然而然就可以跨过的阶段,而是一个动态的、积极有为的、始终洋溢着蓬勃生机活力的过程,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场全国人民的接力跑,需要每个人、每一代人一棒接着一棒地跑下去。(陈会志 张寿信 郭爱军)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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