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础减负:让实干之花在减负沃土中绽放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要想真正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需打好精简、赋能、监督“组合拳”,让减负时效转化为发展时效。
精准“瘦身”,精简形式主义“虚负担”。《若干规定》聚焦突出问题,开出了精准“药方”。严控文件数量和篇幅,提升文件质量,避免“长篇大论”“空洞无物”的文件浪费基层干部时间;严格精简会议,控制规模规格和频次,提升会议质量效率,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主义。同时,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改进方式方法,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让基层干部从“迎检大战”中解脱出来。只有坚决精简这些形式主义的“虚负担”,才能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靶向“输血”,增添基层发展“新动能”。减负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地赋能。为基层减负的同时,要注重为基层“输血”,增添发展“新动能”。一方面,推动资源下沉,加强基层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让基层有人干事、有资源办事、有能力办事。比如,在干部配备上,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在资金支持上,加大对基层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另一方面,赋予基层更多自主权,在人事任免、考核评价等方面,充分听取基层意见,让基层干部在工作中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实现从“被动承压”向“主动问效”的转变。此外,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让基层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敢闯敢试、勇于创新。
全程“护航”,确保减负举措“真落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确保各项减负举措真正落地见效,必须强化监督“护航”。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形式主义的良好氛围。对违反《若干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减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基层干部切实享受到减负带来的红利。(胡宇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