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需健全“四个机制”
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具备精湛的专业技能,在关键环节发挥突出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技术革新和创新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要素,是推动社会发展、支撑中国制造的重要力量。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健全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评价、使用、激励四个机制,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高技能人才培训机制。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坚持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行点单式、套餐制培养模式,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建立人才培养共享机制,共同培养企业急需的各类人才。发挥企业技能领军人才“传帮带”作用,通过名师带徒、技能研修、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形式,为技能员工提供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培训基地,开放式培训高技能人才。
二、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指标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动职业技能评价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与使用、待遇相衔接。
三、健全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和业绩贡献为主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鼓励企业设立岗位津贴、技能津贴、带徒津贴等,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形成“高技能—高工资—高待遇”的良性发展,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实行技能人才+工程师的团队合作模式,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
四、建立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机制。国家出台相应政策,鼓励机械工程、机械制造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等技能专业的高学历人才加入到工人队伍中去,提高技术工人的社会地位,落实高技能人才相关待遇。优先评聘技师、高级技师、工程师等,为愿意投身于产业发展的大学生、研究生设立成长平台,实现高质量“双师型”人才培养。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渴望成为技术工人的浓郁文化氛围,为高技能技术工人设立国家级荣誉,让高技能人才在社会中得到应有的尊重,让“技能大师”“大国工匠”“技能专家”成为社会追捧的“明星”。(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枫林社区 乐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