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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山亭法院案例入选全省招标投标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2026-07-29 07:44:46 | 来源: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招标投标领域违法案例的通报。其中,由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刘某喜等串通投标案”入选!

刘某喜等串通投标案

基本案情: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刘某喜和闫某平(另案处理)为中标枣庄市山亭区某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二人联系4家公司进行投标。刘某喜联系该项目代理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华(另案处理),商议对接投标事宜,并许诺多给付张某华招标代理费;刘某喜等人采取统一制作标书、统一支付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安排4家公司进行投标。该项目最终由山东某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2022.08万元。2017年12月26日,刘某喜、闫某平给付张某华18.5万元。案发后,刘某喜亲属代其向公安机关退交违法所得5万元。刘某喜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基本事实。

裁判结果: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喜、闫某平相互串通投标,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被告人刘某喜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缴非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理。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刘某喜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决已生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齐鲁石敢当)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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