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法院召开服务辖区银行工作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按照“服务企业年”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辖区银行业高质量发展,9月4日,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召开服务辖区银行工作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衣媛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宜峰主持,区金融办、辖区七家商业银行相关负责同志应邀参加,相关庭室负责人及干警参加会议。

会前,法院干警专门到辖区商业银行开展走访调研,精准把握银行的司法需求和意见建议。会上,立案庭庭长崔玉峰宣读了《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关于服务辖区商业银行的十八条措施》;建设银行山亭支行、邮储银行山亭支行、枣庄农商行山亭支行代表先后发言;与会各方围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如何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进行深入研讨交流。

会议强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保障金融安全。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服务保障金融安全作为重要任务,建立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作共赢的长效合作机制,推动“十八条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以司法之力守护金融安全。
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多元化解金融纠纷。定期发布《风险防范指引》、常态化开展法律培训和“法治体检”;坚持“非诉挺前、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原则,构建分层递进的金融纠纷化解体系,设立金融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三是凝聚执行合力,促推金融债权兑现。常态化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实现司法执行与金融服务有效衔接,对有经营前景的企业灵活运用分期、展期等方式“放水养鱼”,对确无拯救价值的企业依法通过破产程序妥善化解不良债权。
四是健全联络机制,构建法银协作格局。落实“一行一联络员”制度,定期座谈通报,加强信息互通。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对重大复杂金融债权案件、涉群体性金融纠纷等事项“一对一”会商研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辖区金融安全。
下一步,山亭法院将以落实“十八条措施”为抓手,持续深化与辖区商业银行的常态化协作联动,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护航辖区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不墨山亭、幸福小城”建设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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