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林地不可为!林地审批不是“无限通行证”,越界施工必追责
2026-10-28 11:58:52 | 来源: 浙江省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林地是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绿水青山不容随意触碰。诸暨市一起超审批范围毁坏林木行政处罚案件,为所有涉林作业主体敲响警钟:林地审批有明确边界,即便小幅越界清表林木,同样构成违法,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送线索,反映一处渣土消纳场存在超审批范围清表林木的问题。执法人员迅速赴现场核查取证,查实后依法立案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虽已取得相应林地审批手续,但在清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对照审批红线作业,擅自向外拓展施工范围,造成审批范围外林木毁坏。
不少施工主体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取得林地审批后,稍微超出一点范围无关紧要。殊不知林地审批仅适用于批文划定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禁止各类毁坏林木、林地的行为,越界毁林属于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造成林木毁坏的,可责令停止违法、限期补种树木,并可处以罚款。本案中,执法部门结合案件实际,责令当事人限期补种树木,并依法作出罚款处罚。
在此提醒各涉林施工单位和个人,开展林地相关作业前,务必办好审批手续,严格依照审批范围施工,摒弃侥幸心理。如有违规毁林行为,主动报备、及时整改修复可依法从轻处理;拒不整改、持续违法的,将从严查处。让我们严守林地保护红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赵鑫薇)
【责任编辑:陈一】

手机版
相关阅读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