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赋能强本领 “蓝”聚志愿护青绿
——薛城区检察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暨“益心为公”志愿者专题培训

为深入学习贯彻即将于8月15日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建强“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凝聚共识,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合力,2026年8月14日上午,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学懂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暨“益心为公” 志愿者交流培训会。枣庄市生态环境局薛城分局法制宣传科科长马冉,区“益心为公”志愿者,薛城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莉,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冲及公益诉讼部门全体干警参加活动。

李莉副检察长致辞指出,薛城区检察院深耕生态公益诉讼,打造“蓝护青绿”特色检察品牌,志愿者提供相关线索,推动多起生态案件落地整改,是连接检察监督与基层民生的关键纽带。她寄语全体“益心为公”志愿者当好生态监督“前哨”,携手筑牢全区生态安全屏障。

培训中,马冉同志以《生态环境法典开启美丽中国新篇章》为题,从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体例结构、法律亮点等方面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的基本概况,结合法典六大基本原则及相关案例,对生态保护、法律责任和公众参与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授,从执法实操视角解读法典全新监管标准。

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以《擦亮“蓝护青绿”名片 更好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效能》为题,围绕读懂“蓝护青绿”品牌内涵、以案释法、法典赋予检察机关职责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履职方向指引4各方面进行讲解,培训内容兼具法理深度、实务价值与工作指引性。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冲作总结讲话,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深学细悟法典精神,筑牢法治履职根基;二是主动担当履职尽责,激活志愿共治动能;三是健全常态联动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合力。不断优化志愿者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渠道和平台,实现检察履职和自愿服务的双赋能、双提升,共同和守护薛城区蓝天碧水净土。

授课结束后,参会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围绕线索反馈、难点问题排查、部门协同联动等踊跃研讨,提出多条贴合一线、可落地的工作建议,现场交流氛围浓厚。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紧扣法典施行节点、紧贴基层生态治理实际,今后将持续擦亮监督“眼睛”,及时报送问题线索。下一步,薛城区检察院将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常态化开展志愿者同堂培训,依托“蓝护青绿”品牌与“益心为公”志愿力量,护航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文字:公益诉讼部门 图片:新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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