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健康之友 > 卫生食品 > 正文

食品安全切记“三心二意”

2022-11-15 16:44:39 | 来源: 中廉导刊

近期,博主辛吉飞陆续发布了一系列食品揭秘短视频,引发了公众的关注,一勺三花淡奶让无数手工熬汤的老师傅们茫然失措,一句“科技与狠活”让食品安全标准问题暴露无遗。现代化进程日益加速,工业化和食品的结合是不可逆的趋势,添加剂和成本的考量,成了产业竞争的核心,国内外标准的差异,成了社会舆论的焦点。

但是,在社会发展的洪流中,能否保持发展的理性和宏观的思考,成了现代化社会发展之路上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既要避免“脱离剂量谈毒性”的添加剂否定论,也要倡导“绿色生态和有机”的食品安全论,我们要在法治的思维框架下去思考如何让食品质量更优,我们要在价格亲民的基础上去思考如何降低绿色有机生产的渠道成本,唯有这样才能让科技与狠活的揭露成为社会发展的良药,而不是贩卖焦虑、引发争端的窗口。

加速行业标准大力升级,让食品生产更“用心”。最近频繁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让广大网友瞠目结舌,在市场经济下,商家为了追求最大的利润,采用了太多铤而走险的手段。老坛酸菜是工人用脚“踩”出来的,海底捞的猪肚鸡火锅是用料理包勾兑出来的,奶茶是用奶精泡出来的......原来“蜂蜜”可以不是来自蜜蜂,原来“火腿肠”可以不需要用肉,原来美味可以靠香精色素和防腐剂堆积出来,食品配料表上一堆明目张胆的化学元素,像是在公开挑衅消费者的无知。“土坑酸菜”“假燕窝”“地沟油”等一桩桩一件件的食品安全事件,都说明了食品生产并没有“用心”,食品行业门槛太低,专注食品安全生产,加快推进食品产业标准升级,是破解食品安全问题的必然选择。食品从业者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安全化”食品消费需求为标准,提高食品产业质量效益和整体竞争力,生产出更“用心”的产品,打造高标准的行业标杆。

促进市场监管全面覆盖,让食品流通更“放心”。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与市场监管力度不足有着紧密的联系,近年来,我国虽下了大力气整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但随着居民消费习惯升级和改变,食品的消费场景日渐多样化,相关违法犯罪也呈现出新特点,新趋势。“洪范八政,食为政首”,面对新挑战,更要稳住食品安全这块压舱石,部分监管部门更要不断提高食品监管的力度和广度,以监管之“严”赢取公众饮食之“安”。同时,社会各界更要共同布下一张织密扎牢的安全网,促进市场监管落到实处,覆盖多处,打破过去市场监管破碎化的局面,保障从生产端到供应端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管格局,让食品流通更“放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推动安全意识深入人心,让食品采购更“细心”。充斥在市场上的各种食品良莠不齐,很多消费者为了减少开支,不看配料,只看价格,还有部分消费者认为越贵越好,他们秉持“低价有罪论”,事实上这两种人都很难买到安全又健康的食品。商家受利益驱使,宣传时故意擦边误导消费者,使用添加剂伪造口味,挂羊头卖狗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又由于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匮乏,无辜的消费者成了最大的受害者。如何让食品采购更“细心”,最重要的是加强宣传力度。一是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个人食品安全和卫生意识,对食品安全、卫生、来源等有科学的认识,掌握一些必要的食品卫生鉴别知识和手段,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二是法律意识的宣传,加强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食品安全是社会问题,每个人都是参与者和监督者,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可以利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遇到违法违规的食品企业或者餐饮机构,要及时进行上报或者反馈。

构建有“诚意”的食品生产格局,生产人民“满意”的优质产品。近年来随着人民认知水平的提高,对一些假冒伪劣产品的辨识度也在提升,但仍然避免不了我们买到劣质产品,生产商们造假的手段也是日新月异。你以为看配料表就能分辨食品好坏?不,配料表可以造假;你以为看生产日期就能分辨食品是否新鲜?不,生产日期可以向后推延;那我认准大品牌总不会出错吧?不,一不小心买回来的可能就是“康帅傅”“飘香香”“雷碧”或者“特伦特”.....“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生产如此“随意”,如何能让人民“满意”?强化食品安全,就要尽快构建有“诚意”的食品生产格局,做“良心”产品,让人民“满意”,才是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路街道 李梦婷)

【责任编辑:张艺】
手机版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法律顾问人员查询广告服务诚征英才免责条款隐私保护廉政建设投诉中心联系我们手机版
中廉导刊-周刊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7-2023 by www.dzz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10-57190328 值班电话:13031055678 投稿邮箱:cndzzkw@sina.cn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ICP备1904114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259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