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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5-12-05 08:38:10 | 来源: 滕州市人民检察院

12月4日,山东省滕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提升公共服务 共建善城家园”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场,介绍滕州市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张西明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徐 可 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

卢颖颖 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主持人

赵羽萌 市委宣传部新闻工作室副主任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强工兴产 项目突破”部署要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实际行动诠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一、坚持高点站位,把准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向

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市检察院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切实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确保各项举措不偏航、不走样。谋划部署明方向。主动融入全市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市委重点工作,出台《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的措施》,明确15项具体举措,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实调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资源优势,积极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带头联系作示范。积极落实市委“一企一策”部署和重点项目帮包要求,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修订完善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院领导联系全市重点项目6个,3名正科级干部担任“一企一策”帮促专员,定期实地走访企业,帮助解决难题7个,确保企有所呼、检有所应。被市委授予“一企一策”培育帮促特别贡献奖。协作联动聚合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汇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思路措施,向市政协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与市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府检联动”联席会议,确定重点协作机制6个。

二、提升办案质效,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市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为载体,全面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持续精准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依法从严惩治涉企犯罪。一方面依法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自然资源、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等重点领域,突出打击滋扰企业、欺行霸市等黑恶犯罪,增强市场主体投资发展信心。另一方面,依法维护健康稳定的市场秩序,开展打击经济犯罪“鲁剑”等行动,起诉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125人,追赃挽损1241万元,有力净化市场环境;依法打击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等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起诉2件2人,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审慎规范适用强制措施。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处理刑民交叉案件,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社会危险性,对涉企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3人、不起诉1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件,大幅缩短办案周期,把办案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框架协议》,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1件6人,王某某、范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三、突出精准监督,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全面履职、同向发力,坚决监督纠正执法违法问题,确保企业有需求,检察有作为。着力加强涉企刑事检察监督。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行动,依法纠正相关执法违法问题8个。深入推进经济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处置诉讼化试点,出台《刑事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及处置措施适用指引》,为检察机关开展审前、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督提供标尺,推动涉案财物处置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在办理被告人邢某受贿案中,创新提出在庭审中设置独立的涉案财物处置程序,依法监督对财物处置的裁判过程。着力加强涉企民事检察监督。加大对涉企债务纠纷、股权争议、劳动争议等生效裁判、调解书及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开展涉企虚假诉讼监督,强化对当事人恶意串通、以物抵债等损害企业产权的案件审查,对1件涉企虚假诉讼(调解)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及时为企业解除不当民事责任。开展涉企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专项行动,发现监督线索5件。着力加强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深入开展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和解等方式,促进1件争议得到实质解决,帮助企业摆脱诉累。深化对涉企重点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积极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办理案件7件,对企业及企业人员轻微犯罪行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3件。

四、完善检察服务,着力深化优化保障举措

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是检察机关践行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市检察院坚持以打造“善检护航”工作品牌为载体,优化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和治理,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多元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在12309 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案件“快速通道”,实行“接诉即办、首办负责、跟踪到底”制度,快速受理、优先办理涉企控告、申诉、举报案件11件。设立“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办公室”,专门用于接待、处理涉企纠纷、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主动帮助企业堵塞漏洞促进源头治理。对涉案企业,查找案发的制度根源,发出检察建议、法律风险提示函10份。精细化助力企业防范风险。投资建设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法治教育基地,设立“检察服务站”3个,发现1起涉企民事监督案件线索,经依法监督为企业避免了5200余万元债务。编订《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按照“套餐化+个性化+定制化”法律服务模式,将知识产权保护、矛盾纠纷化解等服务送入企业,走访联系企业121家,征求意见建议78条,帮助解决问题18个,推动建设法治企业、清廉企业。深入企业进行安全宣讲10余次,引导市场主体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常态化加强检企沟通联络。深化公开透明规范的检企联络机制,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与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络对接,签署战略协议,畅通信息共享机制,每年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等形式,互通各类经营主体发展需求,有效实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职能和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的优势互补。在办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中,向有关部门、涉案企业分别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提升商业秘密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相关提示落地见效,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服务,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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