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民营经济“满园春色”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立法形式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举措。作为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广大基层党组织应切实当好助企纾困、振兴发展的贴心人,引领助力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绘就民营经济“满园春色”。
当好“引航员”,铺就政策支持土壤。政策支持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阳光雨露”,民营经济要发展,政策支持就要先行一步。基层党组织应聚焦民营企业需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民营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员工面对面交流,精准收集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企业发展实际诉求。畅通社交媒体、官方网站等多元宣传渠道,定期发布政策解读文章、视频,针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确保企业精准理解政策。发挥龙头作用,积极协调各方资源,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升企业办事效率、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让组织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实后盾,为实现共同富裕筑牢经济根基。
搭好“创新台”,释放人才支撑活力。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关键在于强化人才支撑。基层党组织应主动出击,密切关注企业创新人才需求,通过开展技能人才招引专项行动、组织专业技能培训、邀请行业专家授课等,充实巩固民营企业优质人才库。同时,为民营企业搭建与高校、科研机构对接的桥梁,联合举办产学研合作洽谈会,推动建立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创新载体,加速科技成果向民营企业转化;精心策划涵盖生产制造、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的技能竞赛,为企业招揽高等院校专业技术人才、展示创新成果提供舞台,从而助力民营企业依靠创新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大步迈进。
共筑“服务链”,厚植党建责任担当。抓好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既是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也是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的现实选择。因此,基层党组织应用好中心党建“孵化器”,规范健全民营企业党组织架构,实现“支部建在民营企业上”全覆盖。定期开展政企联合主题党日、党建联建等,引导企业将服务中心大局、服务群众任务融入企业发展大规划,从而为企业党建工作注入“红色脉动”。建立健全党建责任评价体系,对积极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积极服务群众的企业进行表彰评优、宣传推广,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更多民营企业以“党建红”赋能民营企业“发展兴”,为共同富裕汇聚强大合力。(尼玛央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