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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特殊算式破解社工流失难题

2022-06-27 09:34:03 | 来源: 中廉导刊

自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持续攀升的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和相对不变的政法专项编制队伍形成鲜明对比,而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作为有效补充,作用日益凸显。浙江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立足于实际解决专职社工队伍流动性大、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高、管理体制不清晰等问题,陆续出台了《金东区社区矫正工作考核细则》《金东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金东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酬制度(试行)》等一批制度,创新薪酬制度和考核细则算法,运用特殊算式破解社工流失难题。

一、因式分解优化工作量。按照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与专职社工的对应比例,科学配置各司法所社工数量,注重人员新老搭配、强弱结合,突出监管数量和质量,按照“单人次监管教育绩效×实际监管教育人数×考核百分比”,计算出专职社工每季度绩效奖,工作做的越多、越规范,奖金越高,拉大奖励差距。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社会组织达成合作,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心理矫治,参与公益活动,提高社区矫正专业化水平。依托“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以“在矫通”“矫务通”“浙里矫”为端口,充分运用公安雪亮工程、人力社保、市场监管、民政、卫健等部门数据资源,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减轻社工工作压力。

二、制定多项式薪酬制度。社会工作者薪酬参照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以市区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作为标准,结合工作服务年限、监督管理人数、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等级、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等依据,划分为基础工资、岗龄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奖金四项,着力改善社工薪酬待遇,激励社工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提高社工岗位粘性。

三、量化指标提高清廉度。明确社工违法违纪处分条件和处罚标准,制定违纪刚性指标,在绩效考核中对社工违法违纪行为进行量化处罚:日常工作出现监督管理缺位、不作为、乱作为的,在常规指标考核中予以扣分;因违法违纪被纪委监委通报批评、受党纪处分、发生责任事故的,当季考核不予得分。以此完善社工违法违纪反向惩戒机制,着力筑牢“清廉矫正”工作根基。(孙建 宋嘉婧 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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