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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推动食品涉罪人员“从业禁止”监管到位

2022-01-17 15:25:16 | 来源: 中廉导刊

食药安全无小事,食品涉罪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在规定期限内本应“从业禁止”。贵州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此类人员仍然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该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于2021年11月19日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制发首份食品安全领域“从业禁止”检察建议书。

被监督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反“从业禁止”规定人员的排查工作,共发现7人违反食品“从业禁止”规定,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禁止”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限制从业人员台账进行常态化监督,并于2022年1月14日将履职情况书面回复县检察院。

近年来,食品安全犯罪较频发,从江县人民检察院立足食品安全犯罪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起刑事附带民公益诉讼8件,制发检察建议6份,起到打击犯罪和监督履职效果。下一步,该院将加大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落实食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维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起积极促进的作用。(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石庆霞)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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