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网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制观察 > 公检法讯 > 正文

小伙醉酒声称被盗 民警调查原来如此

2021-09-02 13:54:13 | 来源: 中廉导刊

8月30日16时许,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车站派出所民警接到海口车站工作人员报警:有一名男性旅客在第三候车室情绪激动,称自己的行李被偷了。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候车室,找到了该男子,并上前向其了解情况。在沟通中,民警发现男子酒气很重,并且语无伦次。经过耐心交流,民警发现该男子名叫吉某(23岁,四川人),其自称:原本将一个黑色大拉杆箱放在第三候车室,随后到车站外用餐(期间饮用白酒、啤酒各1瓶),返回后拉杆箱却不见了,怀疑是被人偷走了。

为了确认情况,民警与车站客运工作人员孙晔带着吉某在第三候车室进行了详细的寻找,确未发现其所述的拉杆箱。为查明情况同时防止吉某出现意外,民警邀请其一同返回派出所,期间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吉某血液酒精含量已达到310mg,遂将其安置在沙发上休息,同时组织人员开始进一步调查。

经过民警半个小时的工作,终于真相大白,原来吉某的行李其实是被放在第一候车室,其因酒后记忆错误来到位于第一候车室楼上的第三候车室找不到行李,情急之下更加难以冷静,误以为行李已经被盗。

最终,吉某在派出所休息至酒醒后发现已错过列车,在向民警道谢后离开了派出所。

海口铁警提醒:独自出门在外请尽量避免过量饮酒,以免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聂辰光 海口铁路公安处海口车站派出所)

【责任编辑:兰明启】
手机版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法律顾问人员查询广告服务诚征英才免责条款隐私保护廉政建设投诉中心联系我们手机版
中廉导刊-周刊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7-2023 by www.dzz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10-57190328 值班电话:13031055678 投稿邮箱:cndzzkw@sina.cn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ICP备1904114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259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