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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管齐下”做实警示教育文章

2022-10-14 17:38:26 | 来源: 中廉导刊

警示教育是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政意识的有效措施,笔者认为,只有从提升感染力、激发主动性着手,方能真正使警示教育触动神经、入脑入心,让党员干部知所趋、知所避、知所守,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增强针对性提升感染力,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一环。然而,有的地方和单位在开展警示教育的过程中,存在走过场搞形式、警示内容“一刀切”“一锅煮”等问题,削弱了警示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应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因岗、因人、因时分析研判违纪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例,差异化、个性化地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警示就在身边。此外警示教育要真正起到振聋发聩的效果,就要少讲与实际联系不紧密的老案例、大道理,要善于运用身边人、身边事,提升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穿透力,促使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进行深刻对照反思,认识到教训是惨痛的,警示是深刻的,从而以反面典型为镜,举一反三、认真反思,坚决杜绝‘看戏’心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不断创新丰富形式,激发党员接受教育主动性。有些警示教育活动,内容总是停留在对制度规范的学习和解读层面,难免沉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在分级分类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树立只要是能起到深刻警示作用的方式方法,都可以灵活运用、综合使用,包括情景式教育、体验式教育等新颖的形式的观念,改进警示教育方式方法,夯实警示教育成效。还可采取组织案发相关职能部门、职务职级层次人员旁听案件审理过程,从宣读公诉书到法庭调查,再到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清晰还原被告人一步步沦为“阶下囚”的违法犯罪过程,让旁听人员真切感受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体悟诱惑就在身边、陷阱就在脚下,不能心存侥幸的道理。此外可制作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库”,不断丰富教育资源,并将多媒体技术和警示教育案例相融合,推出“警示教育体验课”等特色活动,解决警示教育活动存在资源分散、内容形式传统单一等问题,激发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的主动性,提醒党员干部必须恪守“清心”,把勤廉作为立身之本、处事之基。

案件不能一查了之、一处了之,扎实做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是正风肃纪反腐的必修课。只有“双管齐下”,才能真正让警示教育触及党员干部的灵魂深处,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定信仰追求,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云南省巧家县 何汝元)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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