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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行为大代价 党员“醉猫”身陷囹圄

2021-03-10 10:22:38 | 来源: 中廉导刊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个公民应当恪守的法律底线,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更应如此,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触犯了国家法律,更与党的纪律规矩背道而驰。

202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纪委监委对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重拳出击,启动“1+X”专项督查,即以查处酒驾、醉驾问题为主线,对公务接待、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多头治理,做实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的教育和监督。

为避免党员、监察对象的身份未被核实或执法部门线索移送不及时,导致出现党纪戒尺下的“漏网之鱼”。2020年以来,昆区纪委监委集中开展酒驾、醉驾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未受党纪政纪处分问题线索清理工作,对近年来公检法机关移送有关酒驾、醉驾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查。通过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发现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相关问题线索5件。

“教育广大干部要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杜绝侥幸心理,对收到的公检法移送的酒驾、醉驾案件线索必须严格核查、审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

“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昆区纪委监委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重拳出击,针对公检法移送的问题线索实行专人专管制度,问题线索流转、督办等情况建立专门的动态台账,全程严管严查。截止目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政务降级1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

“我的一时不自律毁了自己,我这种缺乏底线思维和自律精神的行为,等同于在深渊上走钢丝,终有一天跌落深渊,希望其他党员引以为戒。”党员贺某,因醉驾被开除党籍后忏悔到。

在持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强烈信号的同时,昆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工作,充分利用“清风昆都仑”微信公众号、3D网上廉政教育展厅等多种“线上”平台,加大对醉驾、酒驾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制发《典型案例汇编》下发全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信号,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法意识。

“以有力监督促有效监管,以深入整治促全面规范,此次全面清查旨在发现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未处理的问题线索,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发挥纪律处分应有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坚决向违纪违法行为亮剑。”昆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包头市昆都仑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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