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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造警示教育特色品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021-01-20 12:59:55 | 来源: 中廉导刊

2020年3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县某单位干部云某某使用公务用车系统申请了蒙A*****公务用车,准备出发去和林县盛乐经济园区北区参加和林格尔新区抗震防灾规划会,发现车辆无法启动,当时单位其他公务用车都已派出,云某某和办公室主任韩某某临时请示了副局长云某某,后经韩某某、云某某审批,将防火车蒙A*****用于云某某去园区参会使用。约上午11时散会后,在返回单位途中云某某私自到和林格尔新区进出口商品直购中心提取之前订购的面粉。被巡视组暗访人员发现,巡视组工作人员准备问明情况时,云某某不积极配合巡视组的询问,谎称自己是修理厂工作人员临时借用该车辆,在未说明情况的前提下,不听劝阻驾车离开。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第八条给予云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和《扑火设施设备、防火车使用管理制度》第二条,给予韩某某、云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石某某是前公喇嘛村村委主任。2001年,公喇嘛村村民石某某与前公喇嘛村村委会主任石某某签订闲散土地承包合同书,合同约定村民石某某承包闲散土地200亩,承包期为30年。2010年前公喇嘛村村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收回村民石某某承包的200亩土地,并于2011年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 2006年至2010年,前公喇嘛村委会每年都杀村民石某某家的羊来抵消承包费,共使用村民石某某的羊抵顶承包费折合人民币6500元整。该羊肉均于前公喇嘛村党支部成员聚餐时食用,而且村委会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2009年民政局为救助受灾群众,拨往盛乐镇面粉500袋。村主任石某某又私自将其中7袋面粉分发给困难村民李某某、田某某等7户(每户一袋)。村主任石某某分配救灾物资的明细至今未向村民公开。村主任石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盛乐镇前公喇嘛村主任期间,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未经村民会议研究讨论,擅自处置村集体财产,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公开村务,侵犯群众知情权,违反群众纪律;构成违纪。依据《中共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二条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年来,和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在上级纪委监委、和林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着力打造警示教育特色品牌,坚持在以案示警中严对照、深检视,在以案为戒中受警醒、明法纪,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强化“不敢腐”的有力震慑,跟进“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加强“不想腐”的思想教育,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一并推进。通过“三不”融合协同放大“三不”叠加效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以警示释放”不敢腐“信号

和林县纪检监察监察机关聚焦发生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三务”公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等各种违法违纪和隐形腐败、深层腐败、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截至12月底,和林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389件,增长11.14%,其中,谈话函询45件次,初步核实311件次,暂存1件次,了结334件次,拟立案60件次,给予组织措施84人。共立案105件,结案10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8人。经立案审查调查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只给予组织措施的3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3人。制发督办提醒函43份,完成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6批次1836人。

以监督施化“不能腐”红线

和林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监督为统领,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日常监督,推动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组织开展“精准监督年”活动,全面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包联乡镇村工作机制,采取“末端工作法”,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充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9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72人次,第二种形态99人次,第三种形态14人次,第四种形态10人次。

以教育筑牢“不想腐”信念

和林县纪委监委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全县警示教育工作。通过教育树立“正心修身”“修身立德”“立德为政”的理想信念,铸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县纪委对“公车私用、违纪违法”干部的严惩首当其冲,有效避免掌握“微权力”的基层干部从“破纪”到“破法”。通过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定期开展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利用处分执行宣布和回访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同时开展“四联四增”,做到警示教育“把对脉”“开对药”“疗效长”,着力提升办案治本功效。坚持强化纪律与修炼党性相结合,将警示教育融入到理想信念、党规党纪、法制和道德教育中。通过走访28位干部八小时外工作、生活、社交圈等方式,做好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廉政教育工作;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印发通报、开展约谈、制作警示教育片、制作典型案例忏悔录、运用“青城纪语”大讲堂、业务培训抓教育、选树勤政廉政“清风干部”、编撰执纪执法工具书等方式,不断深化警示效果。

和林县纪委监委结合近年来本地区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及其警示教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形成震慑效应。和林县廉政教育基地以实物案例及声光电系统等传统形式+科技手段相结合,实现警示教育效果最大化;通过大数据平台、网上3D警示教育展厅等新媒体形式,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截至目前,和林县党员干部教育基地接受党员干部参观和学习培训21000余人次。(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苏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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