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层面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基层党组织要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下大气力把党建设好,打造一支党性纯洁的队伍、纪律严明的队伍。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思想为基、以行动为要、以监督为盾,将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过硬作风砺初心之纯、育恒心之韧、得民心之暖。
强基固本,以为民服务为宗旨,铸牢思想“防火墙”。思想是行动的“总开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首要在于拧紧思想“螺丝”。广大党员需深刻认识到,八项规定不仅是作风建设的“硬约束”,更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一方面,要深耕理论学习,通过线下专题研讨、线上app、网站学习等多元形式,深学细悟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让纪律要求入脑入心、见行见效,避免“学用两张皮”;另一方面,要厚植民本意识,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行动标尺,摒弃特权思想、抵制享乐主义,在走访调研中倾听群众诉求,在民生实事中解决群众难题,让“为民服务”从口号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
真抓实干,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校准行动“坐标系”。八项规定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要把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行动。在工作中,需坚决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不搞“花拳绣腿”的表面文章,不做“蜻蜓点水”的虚假调研,以“钉钉子精神”抓实工作、务求实效,确保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在生活中,需坚守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抵制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从节约一度电、一张纸做起,在婚丧喜庆等事宜中严守廉洁底线,不踩“红线”、不越“雷池”;在履职中,需严守廉洁自律准则,不借职务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做到公私分明、清正廉洁,以“一身正气”树起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多方合力,以内外监督为手段,激活长效“动力源”。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既需党员自觉,更需监督护航。广大党员要主动融入监督体系,让作风建设在“阳光下”推进。对内要积极参与党内监督,在组织生活会上敢于“红脸出汗”,在日常工作中相互提醒、相互约束,助力党组织完善廉政谈话、风险防控等机制,让监督“不缺位”;对外要敞开群众监督“大门”,通过公示栏、政务平台等渠道公开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群众评价,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迅速整改,不推诿、不敷衍。同时,积极配合监督热线、向信访邮箱等“线上+线下”的立体化渠道建设,让群众建议投诉“有门路”,最终形成“人人参与监督、事事遵守纪律”的良好氛围,推动八项规定精神长效落实。(陈雪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