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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应学“子罕辞玉”

2025-05-01 19:31:36 | 来源: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辛冲街道办事处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必须抓紧抓牢作风建设这个“牛鼻子”。宋国贤臣子罕一句“我以不贪为宝”穿透历史烟云,至今仍如黄钟大吕,叩击着党员干部的心灵。面对献玉者的殷勤,子罕以“守其宝”的清醒、“解其忧”的担当、“成其美”的智慧,为后世树立了“为官三境”的典范。新时代党员干部当以史为鉴,将“子罕辞玉”的精神内核转化为作风建设的行动自觉,让“不贪”的品格成为干事创业的底色、为民服务的基石、民族复兴的脊梁。

以“守其宝”的清醒,立根破岩、抱节凌云,筑牢信仰之基。子罕视“不贪”为珍宝,因其深谙“守宝即守心”的哲理。古往今来,多少官员因贪欲蒙蔽双眼,从“一匹锦”“一斛米”的微利之惑,到“万贯财”“千亩地”的巨腐之殇;自“半串钱”“一匣香”的蝇头之诱,至“百万豪宅”“亿元工程”的滔天之罪,终在“温水煮蛙”中蜕变为权力的阶下囚。反观子罕,他以“不贪”为价值坐标,将廉洁视为比美玉更珍贵的品格,在“收与拒”的抉择中彰显了精神境界的高度。廉洁不是束之高阁的口号,而是融入血脉的信仰;不是权宜之计的选择,而是终身坚守的承诺。面对诱惑,需常思“子罕之问”。以私利换公权,失守的是党性,崩塌的是信任,损害的是事业。党员干部唯有保持“不贪为宝”的清醒,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复杂环境中增强“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定力,方能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让信仰之光穿透利益迷雾。

以“解其忧”的担当,躬身陇亩、负轭深耕,厚植为民情怀。子罕的廉洁绝非“独善其身”的冷漠。面对献玉者“怀璧其罪”的困境,他未止步于拒礼,而是主动助其雕玉变卖、护送返乡,将廉洁自律升华为利民之举。清廉不是明哲保身的盾牌,而是为民服务的利器;不是孤芳自赏的盆景,而是扎根大地的苍松。新时代党员干部当以子罕为范,破“洁身自好”的狭隘,立“清而有为”的担当;破“避事避难”的惰性,立“迎难而上”的锐气;破“独善其身”的局限,立“兼济天下”的格局。在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战场上,党员干部既要“拒收一块玉”,更要“办好万家事”,让清廉之风化作惠民之雨。

以“成其美”的智慧,浚源活水、浸润人心,涵养文化自觉。“子罕辞玉”之所以跨越千年仍具生命力,在于其构建了“官民共守”的价值共识。子罕不因权势压人,而以理服人;不恃道德优越,而以情动人,最终让献玉者“肃然起敬”,得老百姓“交口称赞”。这种“以文化人”的智慧,正是廉政文化传承的关键。作风建设既要靠制度约束,更需文化滋养。要在历史传承中汲取养分,让“不贪为宝”从古籍典故走向现实课堂;在时代语境中创新表达,用微电影、短视频等载体焕活廉政文化的生命力;在社会共建中凝聚共识,通过家风建设、群众监督构建清廉生态。当每个党员干部都成为廉洁文化的传承者、每个公民都成为清风正气的守护者,便能形成“玉汝于成”的磅礴合力。

美玉终会蒙尘,但“不贪”精神永存。党员干部当以“子罕辞玉”为起点,将“不贪”的品格熔铸为“不想腐”的自觉、“不敢腐”的敬畏、“不能腐”的机制,让清廉之风化作复兴路上的浩荡长歌,书写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高分答卷。(吴志华)

【责任编辑:苏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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