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乡镇干部的使命与担当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一文振聋发聩。作为基层乡镇干部,我们身处民族团结的第一线,更需深刻领悟这一论断的实践内涵,将理论转化为推动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的实际行动。
一、血脉相融:从历史基因中汲取团结力量
文章指出,“各民族血脉相融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历史根基”。在乡镇工作中,这一规律具象化为各族群众共居共事、互嵌共生的日常图景。例如,某乡镇通过“民族结对帮扶”项目,组织汉族农户与少数民族家庭结成生产小组,共享种植技术、市场信息,既促进了农业增效,又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体意识落地生根。
挖掘历史资源:整理本地民族交融故事,如古代驿道上的商旅往来、抗战时期的民族支前队等,通过村史馆、文化墙等形式展现,增强群众对共同历史的认同。
推动空间互嵌:在易地搬迁安置点规划中,打破民族聚居格局,设计混合居住社区,配套共建共享的广场、集市,促进日常交流。
二、信念相同:以共同理想凝聚人心
“大一统”信念是中华民族绵延五千年的精神密码。在乡镇层面,这一信念需转化为对国家政策、发展目标的共同追随。例如,某边疆乡镇通过“国旗工程”,在村寨、学校每日升旗,结合“微党课”宣讲“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的道理,让国家认同感深入人心。
强化政策宣讲:用“大白话”解读乡村振兴、民族区域自治等政策,通过“篝火夜话”“田埂课堂”等形式,让群众明白“发展为了谁、依靠谁”。
树立模范典型:挖掘本地“民族团结进步家庭”“致富带头人”等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激发“共同奋斗、共同繁荣”的内生动力。
三、文化相通:在交流互鉴中构筑精神家园
文章强调,“文化相通是铸就多元一体文明格局的文化基因”。在乡镇,文化交融可转化为具体项目:某乡镇组建“多民族文艺队”,将汉族秧歌与少数民族舞蹈融合编排,在节庆日巡演;设立“非遗工坊”,邀请各族匠人传授刺绣、银饰工艺,既保护传统文化,又促进技艺共享。
打造文化符号:设计包含各民族元素的乡镇LOGO、吉祥物,用于公共设施标识、文创产品开发,强化“中华民族”视觉认同。
推广通用语言:在村级服务站开设“普通话+职业技能”培训班,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突破语言障碍,更好融入市场。
四、经济相依:在合作共赢中夯实物质基础
“各民族经济相依”是共同体建设的物质支撑。某乡镇通过“跨民族合作社”模式,组织汉族、彝族、苗族农户联合种植特色药材,统一品牌销售,年增收超200万元。这种“利益共享”机制,让民族团结从情感认同升华为经济依赖。
培育特色产业:结合本地资源,打造“一村一品”,如民族手工艺村、生态旅游寨,吸引各族群众参与产业链分工。
完善基础设施:优先在民族聚居区建设道路、水利、网络设施,消除发展差距,避免“因贫生隙”。
五、情感相亲:以细节服务温暖人心
“情感相亲”需体现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中。某乡镇设立“民族事务服务站”,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解、证件办理“一站式”服务,尤其关注跨民族婚姻家庭、流动人口需求,用“小事暖心”换取“大局稳定”。
建立情感账户:记录各族群众互助事例,如汉族医生为少数民族老人义诊、少数民族群众协助汉族农户抢收庄稼,定期表彰宣传。
化解潜在矛盾:针对土地纠纷、婚恋纠纷等高发问题,组建“双语调解队”,用“乡音土语”化解心结。
作为乡镇干部,我们既要当好政策“传声筒”,更要成为群众“贴心人”。通过一件件实事、一次次互动,让“中华民族一家亲”从理念转化为可触可感的幸福生活,共同绘就“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乡镇新画卷。(张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