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开展集体学习 深入贯彻正确政绩观与社团管理新规
2026-03-23 07:42:22 | 来源: 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
3月20日,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并对《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进行深入解读。省企业文化学会会长、山东社会科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研究员张凤莲,山东省政协常委、省企业文化学会党支部书记、省企业文化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朱文秋出席会议,学会党员和驻会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集中学习了《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的核心内容。会议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必须坚持“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企业的重要桥梁纽带,必须将正确政绩观融入日常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杜绝形式主义,注重实际成效,以高质量的文化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随后,会议对《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进行了系统解读。此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行业监管、注销清算及法律责任,强化了规范化、法治化管理导向。学会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在新规下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优化服务体系、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了深入研讨。大家一致认为,新规既是约束,更是激励,将推动学会在规范化建设中提升专业性和公信力。
此次集体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为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在新发展阶段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大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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