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多部门联合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力守护群众安全
7 月 29 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全省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等多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全面展示了辽宁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方面的积极举措与显著成效。
今年以来,辽宁省在电动自行车整治上成果斐然。全省累计查办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案件 660 余件,新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 20.1 万个,利用“以旧换新”政策更换电动自行车 7.6 万辆。上半年全省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 15 起,同比下降 66.7%,安全形势得到明显改善。
从 9 月 1 日起,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正式施行。该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整车标志、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阻燃、塑料占比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技术要求。新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省内多部门也将联手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加大新标准的宣贯力度,并推动《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共享换电设施安全管理意见》等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出台。
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各司其职、协同发力:
省公安厅: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广泛拓展登记服务点。目前全省已纳入登记管理电动自行车 377.1 万辆。市民可在市、县两级车管所等五类登记上牌服务点办理牌照。同时提醒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并区分国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按规定办理相关牌照和证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持续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去年 10 月联合多部门出台指导意见,专项整治以来,全省累计新增充电端口 20.1 万个,累计整改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 490 处,整改率达 100%。未来还将继续加强建设,协同监管,筑牢安全防线。
省商务厅:进一步优化以旧换新流程。今年将补贴标准提高,截至 7 月 26 日,全省已完成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76912 辆,开展活动 476 场,拉动销售额约 1.52 亿元。后续将简化活动流程,提升服务质量,配合监管,防止不合格车辆流入市场。
省市场监管局: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责令改正 757 家;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590 批次,发现 135 批次不合格;查办违法案件 660 件,移送司法机关 1 件,结案 632 件;开展行政约谈 2298 家次。未来将持续加强监管,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共享合规生产企业名单。经摸排,全省无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有二家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获证企业。下一步将与各部门共享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推动其列入以旧换新补贴方案。
辽宁省此次多部门联合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王喜民 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