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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13种高发电信诈,哈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再提示!

2021-01-07 17:17:07 | 来源: 中廉导刊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态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提高识骗防骗意识,公安机关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2021年伊始,哈尔滨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呼吁大家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切实形成“全民反诈”的格局。

高发电信网络诈骗类型要牢记

1.凡是以网络交友为前提,诱导当事人进行网络赌博,彩票投注等,这就是“杀猪盘”诈骗!网络交友需谨慎,切勿轻易向陌生人转账。

2.凡是以在平台“刷信誉”完成任务给予返利的,这就是“兼职刷单”类诈骗!往往得小利后将陷入“套钱”的陷阱。

3.凡是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以配合办案为由,要求汇款到“安全账户”的,这就是“冒充公检法”类诈骗!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不会通过“QQ、微信”发送“通缉令”或“财产冻结通知书”。您可拨打“110”或去附近派出所进行核实。

4.凡是自称客服、商家以您购买的物品有问题需要召回或是自称快递公司以物件丢失给予补偿为由的,这就是“购物退款”类诈骗!务必通过官方途径进行核实。

5.凡是接到电话,称您的亲人遭遇紧急情况(交学费、出车祸、患重病、嫖娼吸毒被抓等)要立即汇款的,这就是“冒充熟人”类诈骗!务必更换途径联系或当面进行核实。

6.凡是电话中自称领导,以包红包送礼等理由急需用钱,要求您立即汇款帮忙的,这就是“冒充领导”类诈骗!务必更换途径联系或当面进行核实。

7.凡是在朋友圈购买物品,付款后无法联系或是以商品被海关扣下需要缴纳关税等为由需要加付资金的,这就是“网络购物”类诈骗!务必通过正规途径购买或是走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货款。

8.凡是在正规平台交易买卖游戏账号或装备时,收到平台客服要求以需要缴纳手续费、保障金为由先行转账的,这就是“虚拟物品”类诈骗!务必通过官方途径交易。

9.凡是订购机票、火车票、演唱会门票等,对方以身份信息不全、账号被冻、订票不成功等理由要求受害人再次购买进行转账的,这就是“网络购票”类诈骗!务必通过原订购渠道进行核实,谨防上当。

10.凡是自称“电商客服”以取消vip会员扣费或自称“银行客服”以消除贷款记录,需要您提供手机验证码的,这就是“冒充客服”类诈骗!务必通过官方途径进行核实。

11.凡是以“月息低无需担保”提供贷款,要求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名义要求转账的,这就是“网络贷款”类诈骗!务必通过正规途径选择贷款公司并当面进行核实。

12.凡是收到积分兑换短信,需要点击链接,输入银行卡账号密码的,这就是“积分兑换”类诈骗!务必通过正规途径进行兑换。

13.凡是在电话中自称部队领导和您洽谈业务让您帮忙代购物资,并指定购买厂家,联系后厂家要求先付款后发货的,这就是“冒充军警采购”类诈骗!务必当面进行核实。

警方提示

请广大群众保持警惕,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坚决做到“不轻信、不点击、不透露、不转账”,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公安机关将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图一时之利,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证件、手机卡、银行卡、微信号、支付宝账号、支付二维码、银行对公账户、POS机等;不要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传授作案方法、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及资金支付结算;不要窝藏、包庇电信网络诈骗或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共犯。(朱善永 李欣蕾)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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