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
9月16日,中共滕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六次会议在市民政局召开。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王印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吕卫民主持会议。
会上,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勇宣读了《“滕州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翟华栋从起草基本情况、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等方面汇报了《“滕州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前评估报告,与会人员围绕文件征求意见稿和评估报告充分发表了意见。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意见,对文件修改完善并经合法性审核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会议指出,立法协调小组主要职能是协调各级年度工作任务清单中确定的立法领域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对地方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和立法过程中的重大分歧等进行研究和协调解决,要立足本职,积极通过多元化工作方式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正确处理好各主体之间的关系,避免“一手软一手硬”。会议强调,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评估和实施后评估,是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领导的具体体现和重要途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推进工作落实,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立法协调小组请示报告。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专业素质高、示范作用强的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队伍,满足基层民生需求,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维护全市和谐稳定和百姓安居乐业,要切实做好和谐使者的选拔推荐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市人大法律咨询员、公职律师和市心理学协会等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滕州司法行政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