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廉洁履职成为基层工作常态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为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提供了明确方向和根本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基层延伸,让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变成“最清一公里”,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定保障,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以倾听为基础,架起沟通的桥梁。基层工作直面群众百态,诉求多元复杂,倾听不仅是了解群众需求的有效方式,更是筑牢廉洁防线、维护群众利益的关键举措。唯有俯下身倾听、敞开心交流,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与监督下运行,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做到主动倾听,主动深入田间地头、社区楼栋,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与群众“零距离”接触,留意群众是否对政策落实、项目推进、惠民资金发放等工作存在疑虑或不满,是否有反映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与群众交流,也是接受群众对自己工作作风和廉洁情况的监督,自觉将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的“放大镜”下,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以说话为媒介,传递政策的温度。在基层工作中,干部的言语不仅是传递信息的工具,更是连接党群关系的纽带,是展现廉洁形象的重要窗口。要摒弃照本宣科式的政策传达方式,用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语言解读政策,在讲解过程中,不夸大其词、不随意承诺,将实事求是贯穿全过程。面对群众对政策的疑惑和不解,要保持耐心,细致解答,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敷衍塞责等不良行为。在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上做到公平公正,始终以廉洁自律的标准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
以实干为根本,践行为民的使命。实干不仅是推动工作落实的关键,更是检验干部作风是否清正廉洁的重要标尺。在推进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民生工程建设等工作时,要坚决杜绝“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办理低保、医保、危房改造等工作中,严守纪律红线,严格审核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享受到政策。在工作中,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唯有用务实的行动、清廉的作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才能真正守住为民初心,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田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