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党建创新 > 时评 > 正文

基层考核应为“方法”而非“目的”

2022-07-26 13:27:14 | 来源: 中廉导刊

基层考核评价机制的设定,很大部分是为了树立“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鲜明导向,激发基层组织、基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能够更好凸显组织效能。在实际运用中要统一标准、注重提升、结果透明。

标准要突出精准明确。打破考核“一锅煮”,避免出现“大人小孩一起考”。实行分级分类考核,依据不同区域、不同性质、不同特点,实施差异化分类考评,既要考虑现有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发展规划、工作重点等因素条件进行分类,也要考虑将条件相近的单位放在同一起跑线上,引导和激励比学赶超、奋勇争先。考核标准要统一明确,要“从一而终”,避免出现找不到“方向”、摸不着“头脑”。

过程要注重改进提升。机关单位对基层的考核不应仅仅停留在检查、通报这样简单粗暴的阶段,要避免通报结果不说原因不做解释不明所以,不要让基层反感考核导致出现疲劳应付的情况。应当正确认识本质是为了通过考核这个“手段”,帮助基层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达到预期目标。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不足要传授解决办法、通报的问题要说明原因、基层的疑难要指导解决。要切实把考核的作用发挥好,在考核的过程中帮助基层改进,达到想要的效果。

结果要敢于透明运用。有考必然有果,但是部分机关在通报考核结果的时候不敢公开、不够透明,甚至还存在左右平衡、前后照顾,削弱了基层参与考核的积极性。机关单位要敢于公布考核结果、敢于接受基层监督、敢于说明各项明细,同时更要把考核结果运用好,要起到激励基层参与考核、喜欢评比、认可结果的效果。要按照真实考核结果进行赏优激劣,达到基层干部敢拼敢干、基层组织能力提升的目的。(浙江省建德市大洋镇人民政府 钱君俊)

【责任编辑:兰明启】
手机版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法律顾问人员查询广告服务诚征英才免责条款隐私保护廉政建设投诉中心联系我们手机版
中廉导刊-周刊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7-2025 by www.dzz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10-57190328 值班电话:13031055678 投稿邮箱:cndzzkw@sina.cn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ICP备1904114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259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
技术支持:沈阳网站建设公司-开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