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法治建设
2023-12-14 10:48:50 | 来源: 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遵循,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指引。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完善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之后,还需要对其不断加以完善。习近平同志强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应将协调发展的理念贯穿于各级各类立法实践中。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培育更为广泛的社会治理主体,创新多样化的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培育和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强化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夯实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建设法治文化。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文明,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法治文明建设的正确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顺利推进的文化保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杨捷)
【责任编辑: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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