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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洛南:“四规范”强化党费收缴管理

2021-04-25 15:06:32 | 来源: 中廉导刊

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实行“四规范”,全面规范了全县党费使用管理。

一是规范收缴标准。教育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中组织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规定的党费交纳比例收缴党费,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个人交纳党费的标准;各级党组织全面了解掌握党员收入变动情况,及时对党员应缴纳党费进行核算;定期开展农村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党费收缴相关知识培训,使之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二是规范收缴程序。每名党员按月足额向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并在党费收缴登记表上填写交纳情况,各党支部实行按月收取、季度上解的原则,在每季度末25日前将党费缴至上级党组织,各党(工)委在每季度末30日前及时足额上缴至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规范监督管理。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党费收缴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定期向党员公示;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填写制式的《党费收缴登记薄》和《党费收缴汇总表》,每季度上缴党费时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是规范制度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一报两审四公开制度”要求执行,各党工委定期对所属下级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中共洛南县委组织部 卢瑛瑛)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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