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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两核对三告知”提升实名举报群众满意度

2021-02-10 11:38:55 | 来源: 中廉导刊

“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41件,其中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受理85件,办结82件,办结率为96.47%,满意率为93.3%。进行组织处理9人,下发各类建议提醒类文书10余份。干部监督室被评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先进集体。”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亮出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案件查办成绩单。

为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力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0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在深入推行“双公开双反馈”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途径、新做法,通过对实名举报进行“两核对三告知”,着力提高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实名举报问题线索查处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两核对’是指既要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再次核对,也要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再次核对;‘三告知’是指对实名举报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告知。‘两核对三告知’一方面缩短办理时限,消除举报人等待焦虑,让举报人了解问题线索的查办过程,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有效解决信访举报工作中反复举报、越级举报、不实举报等突出问题;另一方面紧盯重点问题进行靶向核查调查,避免出现‘举报人举报他的,我们查我们的’情况,确保问题一次性查清查结,有效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把核查调查工作直接做到举报人的‘心坎儿’上。”

不久前,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接到一起关于“村民于某某多年多次反映某村村主任高某某的问题线索,某区街道纪工委书记张某某负责核查”的实名举报,因于某某对举报结果不满意,认为张某某包庇高某某,并将张某某举报给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映张某某存在的4个问题,认为张某某是“保护伞”。

接件后,干部监督室连夜召开分析研判会,成立调查组,做足开案前准备。经调查组工作人员事前与举报人沟通,了解到于某某是一名30年党龄的老党员,因对高某某不满,多次对高某某进行举报。由于于某某不了解张某某对高某某的查办情况,且对相关政策理解不深,导致对张某某存有误解。于是,调查组工作人员通过向于某某出示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张某某不存在包庇高某某的问题,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其他反映问题一一进行解答。最终,于某某主动提出对张某某表示歉意,对市纪委同志的工作表示满意。随后,市纪委监委为张某某澄清正名。

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告诉笔者,上述案例仅用时7天办结,并被评为2019年度自治区“3个100”优秀典型案例,其查办过程就充分运用了“两核对三告知”工作法,通过有理有据、苦口婆心的疏导、反馈,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实名举报信访件得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做到百姓事情有人管、百姓利益有人护,让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有效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另据了解,自市纪委监委“双公开双反馈”工作机制推行以来,干部监督室灵活运用“两核对三告知”工作法,成功化解30余起多年、多次、多头、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信访件。同时,受理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交办的各类案情较为复杂、急难险重的非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3件,办结率100%,仅用14天高质高效查办自治区纪委监委交办的留置案件1起。全年共计对3名处级干部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12名科级及以下干部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免职等党纪政务处分。(杨鹏杰 龚利春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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