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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贵在”让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在线”

2024-04-21 09:16:52 | 来源: 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立足于新的历史起点,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的庄严承诺。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做到“内化于心正心修身,外化于行忠诚担当”,让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在线”。

学,贵在逐字逐句、原原本本,在学懂弄通中筑牢“对党忠诚”的信念之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进一步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在学习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为“纲”,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首要重点,搭好“纪律框架”,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同时在学懂弄通中深刻反思自己的内心,是否真正认识到党的纪律至关重要,是否将党的纪律作为自身行为的根本准则,不断剔除思想杂质,养成纪律自觉,把“对党忠诚”的纪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

思,贵在用脑用心、融会贯通,在深学细研中夯实“纪律严明”的修身之本。《条例》既是“负面清单”,也是“现成答案”。党员干部要清楚认识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在于对标对表查不足补短板,做到纪律严明。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中思,对每条纪律进行认真研读、学深学透,全面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要在思中学,通过学纪让自己“出出汗”“正正身”,以党纪为“镜”,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用心用脑,时时矫正坐标、修正航向。

践,贵在学以致用、联系实际,在知行合一中强化“勇于担当”的实践之力。“勤者,政之所要”。《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对“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脱逃”行为的处分规定,表明了党纪学习教育不仅为党员干部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更是推动其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干事创业放在心上、抗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党纪为“绳”,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干其事,切实将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与推动工作落实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生动实践。

悟,贵在学有所悟、悟深悟透,在心有所畏中绷紧“廉洁自律”的思想之弦。“廉者,政之本也”。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大多数腐败分子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逐步走到腐化堕落境地的。”很多反面典型案例中的干部正是在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中放松了警惕,才导致“小问题”演变成“大事件”。故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在以案促学中吸取教训并有所感悟,警戒自己从小事做起,不被小恩小惠所诱惑,不为功名利禄所腐蚀,要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以党纪为“尺”,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绷紧思想之弦,做到不越“雷池”、不乱“章法”,在党纪的“阳光”下健康成长。(陈雨轩)

【责任编辑:苏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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