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作风之要,拧紧节约之弦
——认真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节约,是一种作风,也是一种责任。浪费,看似细节,实则关乎党风政风、发展效能。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制度层面对经费管理、公务活动、公车使用、资源配置等作出系统规范,释放出“以制度立规、以规促风”的强烈信号,要求各级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从源头遏制奢靡浪费。《条例》的修订,是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铁规治懒风、铁纪治奢风”的深化推进。落实《条例》,不仅是对机关运行的规范化提升,更是推动行政资源科学配置、高效使用的关键抓手。围绕《条例》核心精神与制度内容,我们可以从五个方面,抓住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关键。
以制度建设筑牢节约根基。制度是作风建设的根本保障。此次《条例》的修订,是在作风建设进入深水区背景下的一次系统性制度升级。新《条例》紧盯重点支出领域,从经费审批、办公用房到政府采购、资产配置,全面细化条款、量化标准、压实责任,构筑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防线。这不仅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南,更为追责问责建立制度依据。只有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才能从源头治理浪费问题,让节约成为机关运行的硬性约束。
以预算控制推动高效运行。财政资源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财富,必须用在刀刃上。《条例》明确提出,“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杜绝“拍脑袋”决策、“年底突击”报账等惯性操作,强调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新增的全过程预算监管和绩效考核机制,更加注重“花得怎么样”“用得值不值”。从立项审批到资金拨付,从项目执行到绩效评估,《条例》建立了“入口—过程—出口”三道关口,各地各单位要严把预算“总闸门”,构建事前严审、事中严控、事后严评的闭环管控机制,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急需处、关键处、高效处。通过制度约束和绩效导向,推动财政资源更加集约高效地使用。
以规范行为树立良好作风。作风问题看似“小事”,实则连着大节。《条例》在加强行为规范方面力度空前,特别聚焦差旅、接待、公车、会议等易滋生“四风”的重点环节。在差旅管理方面,新规明确差旅必须具备明确公务目的,严禁无实质内容的“交流学习”,更不得以差旅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提出“不得集中赴热门地区”,防止“走一圈、拍个照、花公款”的形式主义。在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方面,《条例》要求“一函一接”,严禁超标准接待、烟酒陪宴、公车私用等行为,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车辆,推进绿色出行、集中管理。在会议管理方面,要求会议能合并不分开,能线上不开线下,禁止借会议组织纪念品、景区参观等变相福利,坚决破除“会议旅游”等顽疾。从规范行为入手,推动作风由表及里、由风及魂,真正形成“节俭为荣、铺张为耻”的机关风气。
以绿色理念推进资源节约。节约不仅是行为,更是理念。绿色发展是新时代的重要导向,《条例》系统提出节能、节水、节粮、节材的具体要求,强调机关运行要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最小消耗”。在办公管理方面,推动电子办公、无纸化流程,推广办公设备共享、循环使用,杜绝“新优旧劣”的资源浪费观念。办公用房不得超标、豪装,不得借置换规避审批。在日常运行中,从照明设备到空调温控,从水电使用到食堂管理,《条例》都作出具体规范,设定节能指标,落实责任主体。通过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粒粮,带动机关整体运行方式向“绿色、节约、高效”转型,走出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治理路径。
以严密监督确保落实成效。制度关键在执行,执行有力靠监督。《条例》明确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构建起日常检查、重点督导、通报曝光等多元监督机制,推动节约要求从纸面走向落地。监督不仅限于外部发力,更要靠单位内部常态化自查自纠。对各类浪费行为,无论是擅自决策、虚列支出,还是审核不严、默许违规,《条例》明确要求“发现即问责”,真正实现“铁规立威、铁纪生效”。同时,通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等方式,形成有震慑力的执纪氛围,倒逼责任落实、作风转变、制度生根。(刘志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