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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明容错纠错标尺

2023-06-15 09:48:05 | 来源: 中廉导刊

近日,《浙江省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对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适用范围、操作程序、责任落实等作出明确,积极回应中央要求、事业需求、基层诉求,以严管尺度和厚爱温度催生干部干事创业力度,旨在扭转“不干不错等提拔、干多错多挨处分”的错误导向,持续激活全省干部队伍“一池春水”,为浙江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从“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论大功者不录小过,举大善者不疵细瑕”、“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等这些古语中看出,“容错”“纠错”是中国千百年来用人智慧的凝练和传承,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只进行容错却不进行纠错,就会成为违法违纪行为的“保护伞”;如果只进行纠错而不进行容错,就会打击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此,适当包容已发生的错误,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赋予“试错权”,能够鼓励干部敢想敢干,勇于承担责任,敢于改革创新,消除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也只有在包容的前提下,引导干部及时发现错误,积极主动采取措施自觉纠正错误,才能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和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或扩大,修正之后继续攻坚克难、奋起向前。此次新政出台可谓是为想改革、敢担当、善作为的好干部撑腰鼓劲的有力之举。

今年是浙江省“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创新深化需要“于无路处踏出新路”的探索、改革攻坚需要“于荆棘中开辟坦途”的勇气,开放提升需要“于浪潮中激流勇进”的信心。许多干部的失误错误是在缺乏经验、先行先试情形下,出现的探索性失误和无意性过失,要把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规违纪行为区分开,精准定性处理,综合考虑错误的性质和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等因素,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全力构建风清气正奋发进取的政治生态。

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能否实施容错,还要看其行为是否触犯党纪国法,后果是否造成恶劣影响。担当作为的前提是坚持原则,是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绝不是触犯党纪国法的胡干蛮干、恣意妄为,所以要防止混淆问题性质,对不依法办事或者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严肃问责、督查纠正,严把容错纠错机制的政策界限和纪法底线。

新时代呼唤锐意进取、驰而不息的“先锋闯将”,而不是不做不为、得过且过的“太平官”,更不是心存侥幸、顶风作案的违法违纪者。容错纠错标尺已经亮明,严管厚爱更加旗帜鲜明,广大党员干部可以放开胆子试、甩开膀子干、迈开步子争,在赶考路上起而行之、勇挑重担,不负时代、不负韶华!(台州市椒江区委组织部 杨璐嘉)

【责任编辑:宇文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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