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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风纪 画廉洁丨青山区纪委监委节前廉政提醒 当沐“清风” 笃行“清明”

2022-04-03 09:08:45 | 来源: 中廉导刊

清明时节“话清明” 廉洁提醒传清风

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抓好作风建设,让清明节更“清明”,现将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款物;

三、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

四、严禁违规在市区街道、社区、公园、林区等禁火区焚烧冥钱;

五、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吃喝宴请或组织隐蔽聚会;

六、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七、严禁借机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餐、聚集、聚众饮酒等活动;

八、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不到岗、不到位;

九、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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