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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联审”严把巡察整改“第一关”

2022-01-03 12:56:49 | 来源: 中廉导刊

近日,按照《关于对各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开展联合审核工作的批复》(新巡发〔2021〕33号)文件精神,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巡察办统筹协调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开展了市区两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联审工作。

联审工作重点对十二届市委第十轮新城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巡察、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院执行局党组织巡察“回头看”及十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的4家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进行“把脉会诊”。通过提前征求意见、现场互指问题和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点对点”督促指导,对整改难题进行答疑解惑,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一是反复研判,夯实巡察整改基础

会前,巡察办督促7家被巡察党组织按时提交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第一时间以《关于开展巡察整改方案联审工作的通知》形式提交联审小组成员开展会前审核。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办下发的联审意见及新城区联审工作批复精神,针对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认真开展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建议五项39条。

二是瞄定目标,推动巡察整改见效

会中,联审小组成员围绕“三聚焦”和“市委联审10条建议”,紧盯巡察反馈问题,紧扣巡察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等方面,重点对巡察整改方案表述是否规范、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整改举措是否注重实效、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处理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通过逐个“过滤”,找准问题实质,把好巡察问题整改关。针对审核中发现的整改措施不具体问题,联审小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书面提交了审核意见建议。被巡察党组织主动认领意见,并就整改措施中需要上级部门推动的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交流了整改意见。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会后,巡察办汇总“四方联审”意见并呈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后,以书面形式通报至7家被巡察党组织,要求尽快根据联审反馈意见和修订后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对不重视巡察整改、整改推进不力的党组织,采取书面督办、重点约谈等方式,倒逼被巡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合力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改出实效。

下一步,区委巡察办将继续执行好“巡察方案和报告联审机制”,严格按照提交巡察整改报告后15天内召开联审会议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压实责任链,严把整改关,通过“四方”联审把关,避免出现整改打折扣、选择性整改等“躲推让”思想和“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张艳琴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巡察办)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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