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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题+研讨+展示 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以错纠错补齐短板强本领

2022-01-01 11:19:52 | 来源: 中廉导刊

“该案被调查人员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缺失,缺少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履历表……请按要求进行改正。”近日,东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审理案件时,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修改建议,并认真进行了记录,同时将这个“错题”案例收录在最近一期的《案件审理温馨提示》中,下发各办案部门对照自查。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以“苦练内功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建立“错题+研讨+展示”学习工作模式,紧盯业务环节的弱项不足,以案件“错题”为切入点,以专题研讨活动为推动力,找短板、盯不足,促整改、强本领。

找出“错题”勤提示。审理室及时汇总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审查调查工作的常见问题,不定期制发《案件审理温馨提示》,形成“错题简报”,提示引导办案人员规范审查调查工作;点对点下发“个性化”案件质量评查问题反馈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并全程督促落实整改。同时,编印《基层审理业务参考》“工具书”,为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开展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提供业务参考。

对症提升勤研讨。将上述“错题”作为对症提升专题研讨的主要内容,经组织部梳理整合,形成20个专题研讨课题,并结合课题性质分别指定相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进行专题学习研究,按照“找错误+循规定”的方式,“对症”提出务实、有效、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形成成果勤展示。组织开展对症提升专题研讨活动,由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指派1名干部在活动上展示课题研究成果,将审查调查过程中的常见易错问题摆在“桌面”上进行交流研讨,通过总结通病、分析症结、提出对策,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交流中深化“错题”整改,提升执纪执法能力,起到解惑答疑、举一反三的效果。活动开展以来,4个纪检监察室、9个派驻机构、14个镇街道、1个铝业园区纪检监察工委参与对症提升专题研讨活动,23名干部进行了专题研讨成果展示。

“学习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实践。我们把学习研讨成果深入运用到办案实战工作中,在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效,巩固提升业务技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运用这一学习模式,推动‘苦练内功百日攻坚行动’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东河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 李忠义)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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