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反腐倡廉 > 廉政建设 > 正文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立标杆,推动评定成果深度运用

2021-12-31 13:44:39 | 来源: 中廉导刊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在开展“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基础上,注重选先进、树标杆,强化“清风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扬清风”正向激励,认真组织层层把关。把“清风干部”评定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干部队伍正向激励机制的有力抓手,充分利用大数据筛查手段以及联合组织、人社、审计及相关执法部门,对参与评定的党员干部层层把关,把群众信任的基层好干部选出来、评出来,让担当干事的干部得到认可,让没有问题的干部拥有尊严,最终评定2017—2020年度“清风干部”14380名,激发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二是“树典型”示范引领,优中评优大力宣传。以公开栏、“三务”公开平台和“清风新城”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将“清风干部”评定结果上墙上网,进一步做好后半篇文章。每年推选优秀“清风干部”,将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并在“清风新城”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定期推送优秀“清风干部”先进事迹,集中开展宣传,在广大干部中掀起争做 “清风干部”、 争当“清风标兵”的热潮,营造出“清风起、气象新”的干事创业氛围。(刘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兰明启】
手机版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法律顾问人员查询广告服务诚征英才免责条款隐私保护廉政建设投诉中心联系我们手机版
中廉导刊-周刊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7-2023 by www.dzz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10-57190328 值班电话:13031055678 投稿邮箱:cndzzkw@sina.cn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ICP备1904114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259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