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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日常监督会商机制 强化巡察整改工作实效

2021-07-08 13:41:14 | 来源: 中廉导刊

为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持续巩固巡察监督成果,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区委巡察办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探索建立区委统筹推动、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办会商督办的“1+3督促整改机制”,全面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日常监督,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近日,区委巡察办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期内日常监督工作事宜。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的巡察整改有关规定要求, 对十一届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13个被巡察单位的116个问题,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

会议强调,日常监督部门一是形成监督合力,卡好时间节点,有序衔接、协调一致。二是巡察办要统筹协调,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要督促指导被巡察党组织按时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扣紧整改监督责任,把好巡察整改方案、报告审核关。三是要运用好“1+3督促整改机制”,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标本兼治与成果运用结合,形成整改前约谈压责、整改中督导强责、整改后评估问责”的完整链条,有效提升巡察整改质效。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取得成效。真正在具体问题的治理、普遍问题的防治及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塔娜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巡察办)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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