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反腐倡廉 > 廉政建设 > 正文

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畅通渠道 提升质效 让信访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1-04-25 13:05:38 | 来源: 中廉导刊

“信访举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我们要认真处理每一封举报信件、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认真接听每一个举报电话,让群众从我们的实际行动中感受到信访举报工作的温度和力度。”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东河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聚焦新形势、新变化,找准定位、理清思路,以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为目标,建机制、强措施,坚决打通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中梗阻”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最根本的利益。

畅通渠道,强化宣传,营造良好信访举报环境。在设立检举举报平台的基础上,通过“东河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平台设置举报窗口,持续完善“信、访、电、网”立体受理体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架设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同时,加大信访举报宣传力度,对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范围、方式渠道、工作流程进行广泛宣传,明确诬告陷害后果,引导群众正确、文明、有效举报,从源头上提高线索质量。同时,加强对检举控告人的信息保护,认真落实归口接收、分级受理和保密制度,对失密泄密、打击报复等行为严肃处理,以铁的纪律保障实名检举控告人合法权利,营造良好的实名检举控告氛围。

接待反映人

健全制度,明确程序,把好审查调查“第一道关口”。制定《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告知办法》及《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信访举报不予受理范围》《信访举报受理方式》《信访举报须知》等,对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受理范围、处理原则、办理反馈、统计分析以及日常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以制度规范程序、以程序规范行为,确保信访接待热情周到、录入信息完整规范、处置分流及时准确,切实把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第一道关口”,为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遵循。

反馈处置情况

精准研判,提升质效,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精准识别业务范围内与范围外、诬告陷害与真实举报、重复举报与首次举报、实名举报与匿名举报等具体情形,为后续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对属于受理范围的初次署名检举控告,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认定,在回答检举控告人询问的同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降低因信息沟通不对称造成的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等现象。一经认定,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对不属于业务范围的信访举报,深入细致做好政策讲解和心理疏导工作,告知不受理原因以及问题归属的责任单位和部门,形成规范合理、及时有效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让信访举报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2021年以来,共受理实名检举举报15件,均按规定进行分流处理。(东河区纪委监委 胡月)

做好沟通解释

【责任编辑:兰明启】
手机版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法律顾问人员查询广告服务诚征英才免责条款隐私保护廉政建设投诉中心联系我们手机版
中廉导刊-周刊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7-2023 by www.dzz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10-57190328 值班电话:13031055678 投稿邮箱:cndzzkw@sina.cn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ICP备1904114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259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