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中央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我们党以作风建设新气象赢得了人民群众信任拥护。
作为基层乡镇,在深刻领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洪桥镇紧盯作风建设,重点领域开展监察督查,不断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见实见效。
一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精文减会规定,推行“无会日”、合并开会,严控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力戒过度留痕、责任甩锅;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包村联户制度,推动干部深入田间地头、企业车间、群众家中,解决实际困难,坚决杜绝“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全面规范清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二是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差旅费报销等规定,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紧盯重要节点,狠刹违规吃喝(包括“一桌餐”、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含电子红包、购物卡)等行为;严格执行村级公务“零接待”,倡导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三是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化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等领域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畅通“民情直通车”、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等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我们当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力戒华而不实的虚浮之气,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断推向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