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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 在党纪学习中提高三种“涵养”

2024-04-25 16:51:19 | 来源: 广东省肇庆市委组织部

《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学在经常、融入日常,以党纪学习为出发点,涵养深学细悟之专一、知行知止之敬畏、笃行不倦之恒心,真正做到明“纪”于心、行不逾“纪”。

涵养深学细悟之专一。“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要紧紧围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重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精读原文条款,原汁原味把握其中的言行规范,对比研学《条例》修订后新增16条、修改76条所囊括的最新要求,带着目标全面系统学、带着问题联系实际学、带着使命及时跟进学,以专心投入的学习、深入其中的体悟、扎扎实实的积累系统把握6大纪律的主旨要意和规定要求,坚决防止学习上的“浅尝辄止”“蜻蜓点水”,更要杜绝过程中的“形式主义”“走过场、做样子”,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

涵养知行知止之敬畏。“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职位越高、权力越大,就越要有敬畏之心、越要严于律己”。讲规矩、守底线,首先要有“敬畏心”,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不断做好个人的对照检视,把所思所想摆进去、把一言一行摆进去、把工作职责摆进去,自觉筑牢言行的“禁区”、树起权力的“红绿灯”,在权力面前保持“冷水浇头”的清醒,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将党纪国法作为心中的“规矩”、手中的“戒尺”,切实规范言行举止。

涵养笃行不倦之恒心。“笃行而不倦,则成功矣。”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得好不好,归根到底在于广大党员干部能否以学习为契机,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本次党纪学习教育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应在找差距、明不足的基础上,做到“知不足而后进,望山远而力行”,将党规党纪作为“思想体检”的“必检项目”,不断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始终筑牢党员言行底线、不逾纪律红线、不碰律法“高压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维护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贾保召)

【责任编辑:苏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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